问题 | 要求合并申报两处以上收入的个税,怎么回事? |
释义 | 要求合并申报两处以上收入的个税,怎么回事?根据国税发〔2006〕162号《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的第二条规定表明: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税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每月扣缴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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