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登记在哪里办理? |
释义 | 律师分析: 结合有关规定,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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