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概念 |
释义 |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法律行为,通过协议提前终止劳动合同。需满足自愿、平等、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条件。书面合同需以书面形式解除。特点包括双方具有平等解除权、必须经协商一致、不受合同条件限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亦称“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通过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一般要符合下列条件: 1、双方自愿; 2、平等协商; 3、不得损害对方利益。通常书面合同须由书面形式来解除。协议解除具有以下特点: (1)双方当事人具有平等的解除劳动合同请求权。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都可以主动向对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请求; (2)必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而达成协议,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强加自己的意志于对方当事人; (3)协议解除不受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的约束;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取决于国家法律和劳动法规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合同期满或达到解除条件;3.一方违约或严重违反合同;4.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5.一方提出解除并经过法定程序。解除程序一般包括书面通知、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遵守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保障双方权益,避免产生纠纷。具体的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国家而有所不同,建议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咨询专业人士或法律顾问。 结语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是双方完全自愿、平等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在协议解除中,双方具有平等的请求权,不得强加意志于对方。协议解除不受合同条件约束,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根据法律规定而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法律顾问以确保遵守相关程序和保障双方权益,避免纠纷产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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