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民警应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若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对测试结果有异议或拒绝测试,应提取血样检验酒精含量。为固定犯罪证据,应及时制作现场调查记录并收集证人证言,有条件的还应拍照或录音录像。 法律分析 交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以及涉嫌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 要及时固定犯罪证据,对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的经过、呼气酒精测试和提取血样过程应当及时制作现场调查记录;有条件的,还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有见证人的,应当及时收集证人证言。 拓展延伸 交警醉驾认定标准与程序 交警在认定醉驾行为时,会依据一定的标准与程序进行判断。首先,交警会观察驾驶员的行为举止,包括眼神、言语和步态等,以判断是否存在醉酒可能。其次,交警会进行酒精测试,一般采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或血液检测,以确定酒精浓度是否超过法定限值。同时,交警还会结合现场证据,如酒瓶、酒味等,以及目击证人的证言,来进一步确认醉驾行为。最后,交警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对醉驾行为进行认定,并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这些标准与程序的执行,旨在保护驾驶员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法治环境。 结语 交通民警在处理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况时,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措施,包括呼气酒精测试和血样检验等,以确保及时固定犯罪证据。同时,交警还会依据一定的标准与程序对醉驾行为进行认定,并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这些举措旨在保护驾驶员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法治环境。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