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不可以卖呢 |
释义 | 是可以卖的。如果要卖的房屋无贷款或抵押,找到合适的对象以后,买房一方需要在房产过户完成的当天将的房款一次性全部支付完整,然后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法律分析 是可以卖的。如果要卖的房屋无贷款或抵押,找到合适的对象以后,买房一方需要在房产过户完成的当天将的房款一次性全部支付完整,然后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如果要卖的房屋目前有未还清的欠款,首先要将自己房屋的贷款还请,贷款还清以后,才能拿到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然后再带上自己的房产证,身份证到房管局去解压,这样出售的房产就可以上市交易了。 可不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买房 可以用父母的。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买房可不可以用公积金呢 可以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该内容由 张孜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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