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不和的起诉离婚由请求离婚的一方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应携带起诉书、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对于调解无效,双方感情已破裂的,一般会准予双方离婚。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已破裂。如果双方仍有感情,则不利于法院判决离婚。如果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