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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顺序是什么
释义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顺序。法律对于近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设有一定顺序。对于未成年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一顺序,兄姐为第二顺序,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为第三顺序。对于精神病人,其配偶为第一顺序,父母为第二顺序,成年子女为第三顺序,其他近亲属为第四顺序,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为第五顺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同意的。6、没有以上监护人的,应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谁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下:(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精神病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为谁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可以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谁来担任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谁担任: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组织和个人愿意的,必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哪些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以下这些:(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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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0:5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