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准备离婚时又被起诉了,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被起诉离婚后要积极应诉,如果确定要离婚,要尽快准备好关于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材料以及财产分割方面的证据材料,如果不想离婚,则尽量收集证明证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 一、离婚到法院起诉想离但是我不知道怎么办 对方离婚而你不想离婚的,可以收集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证明,如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对方起诉离婚我该怎么办? 被起诉离婚后,一般被起诉者是会收到传票的,此时就只能应诉了。 在诉讼的过程中,法院会通过双方之间的离婚意愿以及收集来的证据作出相应的判决。 如果不同意离婚,那就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 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证据,因为法官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般来说,如果是一方有强烈的意愿不想离婚的,且没有出现法定离婚的条件的,法院会裁定不予离婚。 法院判决不予离婚之后,需要再行起诉方可离婚。 如果同意离婚,但对原告提出的夫妻财产分割、夫妻债务分担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不认同, 那就需要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让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三、被起诉离婚要如何应诉 被起诉离婚应诉方式如下: 1、被起诉离婚后,一般被起诉者是会收到传票的,此时就只能应诉了。如果不同意离婚,那就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证据,因为法官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如果同意离婚,但对原告提出的夫妻财产分割、夫妻债务分担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不认同,那就需要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让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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