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离婚前欠下的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一、夫妻双方离婚前欠下的债务怎么办 1、夫妻双方离婚前欠下的债务处理如下: (1)如果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无论其名义上是否以一方为债务人,夫妻双方负有共同偿还的责任,分割债务; (2)如果是个人债务,不分割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 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2、协商一致的原则;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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