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房屋过户法规的内容 |
释义 | 法律分析:2021年9月1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正式实行,对于房屋过户有了新规定。法规中新增加了两种免征契税情形,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的,或者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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