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后可以撤销哪些情况下可以 |
释义 | 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后一般是不可以撤销的,只有出现了法定撤销的情形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一、可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是多久 可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一般是一年,法律对于可撤销合同除斥期间的具体规定,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若在可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而这一年的除斥期间是可以进行中断和中止的,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消灭。 二、如何撤销委托中介卖房 委托合同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委托通常是可以撤销的,因为通常委托的作出,仅仅是为了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如果作出的委托在特定的情况下,涉及到第三方的权利义务问题,轻易撤销委托可能损害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因此可能通过不可撤销委托的方式来维护各方的利益平衡。但是不可撤销委托设立,必然允许在特定情况下撤销,那就需要根据法定或者约定事由来确定,因此在这个角度上说也是可撤销的。委托合同是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 三、房屋赠与能不能反悔 房屋已办理过户登记,只有当受赠人出现下列情形时,赠与人才能在知道或应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房屋赠与后,由于各种原因,如果赠与人后悔,不愿意将房屋送给受赠人,法律上允许,但也需要根据情况进行讨论。如果赠与人后悔,房屋尚未转让给对方,即法律上所说的赠与实际转让给受赠人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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