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刑事自诉案件一审管辖法院的规定是: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一、刑事管辖的分类有哪些
    1.立案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3.移送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二、异地羁押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异地羁押是与本地羁押相对而言的。本地羁押和异地羁押是从羁押地点上对羁押所作的区分。异地羁押跟普通羁押是具相同性质的,都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目前,异地羁押仍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三、刑诉法区域管辖的原则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区域管辖判定的原则是:
    1、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
    2、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
    3、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28 13: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