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旅馆业不实名登记处罚 |
释义 |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处罚 对前来住宿的旅客进行如实进行登记,是宾馆旅店业必须遵守的规定和应尽的义务。然而,个别宾馆对实名登记各项法律规定置若罔闻,在落实“四实制度”上大打折扣。不遵守法律规定,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1. 宾馆旅店业“四实制度”规定:1.实名:住宿人与登记人要相符。2.实数:登记人数与实际入住人数要相符。3.实情:如实登记住宿人证件信息。4.实时:登记后要立即上传住宿信息。 宾馆、旅店业相关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一定要遵规守法,除了安排人员做好24小时值班和巡查,更要严格按照规定查验旅客身份信息,坚持一人一证件原则,如实登记并上传身份信息。旅客外出住宿务必带好身份证件,并积极配合旅馆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如果出现忘记携带身份证件而又需要入住酒店、旅馆的情况时,应到当地派出所开具临时住宿证明。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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