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买房人不过户算谁违约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买房人不过户的情形,但是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规定了过户时间的,其买方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最长多久不过户算违约! 法律没有规定最长多久不过户算违约,如果当事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有约定过户时间的,按照该约定履行;对方超过约定的过户时间不过户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当事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约定了定金的,对方不履行的,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二、隐瞒房屋存在问题是否可以求偿 隐瞒房屋存在问题可以求偿。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原房主隐瞒房屋存在问题促使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合同中有相应规定,买受人或承租人可以要求退房,撤销购房或租房合同,并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中无相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买受人可以收集必要证据申请仲裁、提请诉讼。 三、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常见的违约情形: 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3、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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