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的财产处置问题是什么呢? |
释义 | 我国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凳清饥财产有着明确规定。离婚冷静期内,新增的债务或财产,并不能一概认定属于或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应当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为准绳。离婚冷静期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枣返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正裂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