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外贸易纠纷律师费怎么计算 |
释义 | (一)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侦查阶段:1000-10000元/件。 2、起诉阶段:1000-10000元/件。 3、审判阶段:一审:2000-20000元/件。 二审:2000-30000元/件。 4、死刑复核阶段:2000-20000元/件。 5、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2000-20000元/件。 (二)代理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的代理人的,每个审判阶段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1500-3000元/件 10-100万元(含100万元)3-4% 1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2-3% 1000万元以上1-2% (三)担任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的: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00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比照第(二)类案件,每个审判阶段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四)代理诉讼案件的申诉和执行,依照上述三种案件类型、审判阶段或标的大小收费。 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情减免收费。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其中代理第(一)类案件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代理第(二)类案件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跨境出口贸易纠纷律师费怎么计算 律师事务所除提供以下三大类服务项目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外,其他服务收费全部放开: 一是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二是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三是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计件收费】 (一)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刑事诉讼案件分阶段收费: (1)侦查阶段1200-8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1200-8000元/件 (3)审判阶段1200-15000元/件 2.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收费。 (二)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2-4%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3% 1000万元以上1-2% (三)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二审、重审和再审案件、刑事死刑复核案件的,执行一审收费标准;但代理一审后再代理二审、或代理二审后再代理重审、或代理一审、二审后再代理再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 【计时收费】 律师办理上述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计时收费,具体标准: (一)每小时60—1200元,不足1小时超过30分钟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不收费。 (二)计算工作时间是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工作时间,包括接待委托人法律咨询,向委托人了解案情、调查取证、查阅案卷、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庭应诉、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各类手续以及办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时间。具体如何计算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在办理法律事务时,花费在旅途上(包括在同一城市内)的时间,以一半计时。 【风险代理收费】 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专门的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时限、收费数额或比例。合同中应当载明已告知委托人政府指导价。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对外贸易委托律师费用多少?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提供的情况和证据 您在聘请律师时,应当向律师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聘请律师的要求,并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 委托事项的概况及产生过程。 委托事项所涉及的争议。 与委托事项事实有关的证据和线索。 委托律师的主要要求。 承办律师提示需要您提供的其他材料。 合同应当明确。 《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对外贸易模式都有哪些对外贸易的作用是什么 对外贸易模式:对等贸易;加工贸易;补偿贸易;技术贸易。 对外贸易的作用: 1、发展对外贸易,可以互通有无,调剂余缺,调节资源的优化配置。 2、发展对外贸易,可以节约社会劳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3、发展对外贸易,可以吸收和引进当代世界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增强本国的经济实力。 4、发展的对外贸易,接受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和挑战,可以促进国内企业不断更新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的国际化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对外贸易顺差是什么意思 所谓贸易顺差是指在特定年度一国出口贸易总额大于进口贸易总额,又称出超。贸易顺差就是在一定的单位时间里(通常按年度计算),贸易的双方互相买卖各种货物,互相进口与出口,甲方的出口金额大过乙方的出口金额,或甲方的进口金额少于乙方的进口金额,其中的差额,对甲方来说,就叫作贸易顺差,反之,对乙方来说,就叫作贸易逆差。贸易顺差越多并不一定好,过高的贸易顺差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意味着经济的增长对外依存度过高。 贸易顺差越多并不一定好,过高的贸易顺差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意味着该国经济的增长比过去几年任何时候都更依赖于外部需求,对外依存度过高。巨额的贸易顺差也带来了外汇储备的膨胀,给本国货币带来了更大的升值压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外贸易顺差的作用是什么 所谓贸易顺差是指在特定年度一国出口贸易总额大于进口贸易总额,又称出超。贸易顺差就是在一定的单位时间里(通常按年度计算),贸易的双方互相买卖各种货物,互相进口与出口,甲方的出口金额大过乙方的出口金额,或甲方的进口金额少于乙方的进口金额,其中的差额,对甲方来说,就叫作贸易顺差,反之,对乙方来说,就叫作贸易逆差。贸易顺差越多并不一定好,过高的贸易顺差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意味着经济的增长对外依存度过高。 贸易顺差越多并不一定好,过高的贸易顺差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意味着该国经济的增长比过去几年任何时候都更依赖于外部需求,对外依存度过高。巨额的贸易顺差也带来了外汇储备的膨胀,给本国货币带来了更大的升值压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王安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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