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低温津贴的发放标准
释义
    2022低温补贴发放标准不同地区标准不一样,一般是按照月份来发放的,金额在两三百一个月左右,但并不是什么地方都有。下面带来部分地区低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1.吉林省:
    低温津贴标准为200元/月,发放时间为每年的1月、2月、12月,共3个月。低温津贴的适用范围为用人单位安排与之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从事低温户外作业,且连续作业4小时以上(含4小时)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低温津贴。
    2.内蒙古:
    在零下25摄氏度(含)以下的高寒天气连续作业4小时(含)以上工作岗位的劳动者。根据规定,高寒岗位津贴应按月发放,每月230元。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作业区域自然气候的差异,适当调整区域津贴标准,但不得低于每月230元的标准。
    3.上海市:
    上海通过环卫行业集体协商,建立了一线职工低温天气下露天作业的津贴制度,从每年12月至次年2月给一线环卫职工发放低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4.黑龙江:
    哈尔滨市寒冷季节室外劳动保护规定,低温津贴的发放的月份是每年的12月份,1月份,2月份,每个月最低发放200元。
    按照相关规定,低温补贴要以工资,现金津贴的方式发放,不能用棉衣棉被、羽绒服,手套,帽子,围巾、煤炭、木炭、暖手宝等等防寒用品来替代;就像类似高温补贴不能用绿豆汤,冰棒来替代一样,也就是说实打实的要发到个人收入里面去。
    而低温补贴发放时间是12月、1月、2月这三个月,因为是冬季最冷的时段。但不同地区规定发放的月份会有差异,具体以实际发放月份为准。
    此外,低温补贴并不是全国都有,但东北地区几个主要省份会有,而其它省市则要看是否有下发低温补贴政策。但低温津贴是指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低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低温津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规定》于2004年设立,具有法律效力。
    低温津贴是指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低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低温津贴依照《最低工资规定》于2004年设立,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 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0 16:2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