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说是15号发工资但是拖到16号还没有发违法吗? |
释义 | 工资必须在约定日期支付,遇到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按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相应周期支付。公司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资,违反规定。 公司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资,违反相关规定。 工资必须按约定日期支付,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违反规定。 法律分析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公司没有在约定日期支付工资,违反了此条规定。 拓展延伸 公司拖延发放工资,员工权益受损,应如何维权? 当公司拖延发放工资,导致员工权益受损时,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原因和预计解决时间。如果公司没有合理解释或继续拖延,员工可以收集证据,如工资单、通讯记录等,作为维权的依据。其次,员工可以咨询劳动法律专业人士,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措施。如果必要,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投诉或申请仲裁。此外,员工还可以联合其他受影响的员工,共同维权,提高维权的力量和效果。维权的过程可能会有一定的挑战和时间成本,但坚持维权是为了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合理维权,捍卫合法权益,是员工面对公司拖延发放工资时的正确选择。与公司沟通了解情况,收集证据,咨询专业人士,投诉或申请仲裁,联合其他员工共同维权,都是有效的策略。尽管维权过程可能存在挑战和时间成本,但坚持维权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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