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 |
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入职不满一年辞退有补偿吗?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是没有任何理由的话,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行为,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这个时候就应该支付你赔偿金,也就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这个时候是属于劳动者的过错导致合同的解除,那么就不需要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补偿了。 二、用人单位怎么合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合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让劳动者真实自愿地作出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包括哪些? 劳动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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