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
释义 |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使房屋所有权人发生变动也不影响,承租人对房屋享有租赁权,租赁合同依旧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根据上述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承租人有权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但是,“买卖不破租赁”受到约定限制和法定限制: ①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买卖不破租赁”受当事人另有约定限制; ②事先抵押权限制:受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买卖不破租赁”受限制; ③事前查封限制: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买卖不破租赁”受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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