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拖欠农民工工资5000以上的的,劳动者可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3、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4、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时效一般为1年。 5、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