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管控隔离居家薪资如何算? |
释义 | 被隔离期间,视同员工在此期间其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工资。员工因疫情未复工期间绩效工资按照用人单位和员工的约定或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执行,目前国家及各地政策暂未明确疫情期间应支付的“工资报酬”中是否包含绩效工资,但结合《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此处工作报酬应与生活保障匹配。实践中绩效工资约定以及计算的方式不同,具体根据双方劳动合同以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对于计件制员工而言,在员工和企业建立了合法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如果员工有保底工资的,企业应按保底工资向员工支付。如果保底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应该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员工支付。目前,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是2480元/月。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弹性工时、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具体方式由企业与员工协商确定。 员工与企业协商不成怎么办? 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且没有条件远程办公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不过在实际案例中,有企业员工认为这属于“不可抗拒”因素,坚持不愿意使用年假或特定假期,并且企业与之协商而无法达成一致。企业可以继续安排,而无需一定要征得员工的同意。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应由企业统筹安排,员工的个人意愿企业可以予以考虑,但最终的决定权仍然在于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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