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灵活就业去哪里办理 |
释义 | 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办理。 1、符合灵活就业登记条件和登记范围的来沪人员,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到指定地点办理行业“灵活就业证明”; 2、办妥行业“灵活就业证明”的,凭个人身份证、本市临时居住证、行业“灵活就业证明”和个人证件照等材料,到就业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 3、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符合条件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本次灵活就业登记起始日期; 4、从业人员每次灵活就业登记的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的,须重新办理。 办证所需资料: 1、《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表》;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劳务协议等就业证明。 综上所述,灵活人员就业证应该去当地的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办理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填写相关的表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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