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生儿的医保待遇是从其出生之日开始享受的,因此,家长在参保后,可以报销参保前已经由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 新生儿参保后的医保待遇可以到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审核报销。本市持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在居住证达到标准积分后,参照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办理登记缴费和审核报销手续。 如果新生儿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可以按规定报销百分之七十的费用。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