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的家属可以拒绝尸检。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可以强制尸检,不需要征得家属的同意。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一般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并做好思想工作,家属可以书面要求保全死者器官。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