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家庭装修时间规定是在工作日的上午8-12点和下午14-18点,除此之外的时间和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等,都是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一些会有噪声、扰民的装修作业,即使是在允许装修施工的时段中,也要采取一些噪声控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十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