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期间债务怎么解决 |
释义 | 同居期间,双方关于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如果能够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那么谁欠的由谁偿还。如果属于共同债务的,那么可以协商债务的偿还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同居期间的债务怎么分担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的个人因素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 未婚同居关系解除并同居期间的债务怎么分? 1、法律分析: 需要认定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具体看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2)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请问非法同居期间形成的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 在婚姻中的债务一般都是双方共同债务。但在同居期间的双方任何一方以自己名义欠下的债务均属自己的个人债务,不会牵涉到另一方。如果是以双方名义欠下的债务,那就是连带债务了。 同居期间借贷关系怎么认定 同居期间借贷关系认定: 1、存在明确的借条或转账时备注了借款。若男女在恋爱期间存在借款关系,且出借一方在银行转账或支付宝转账时明确的备注了款项性质的,即便双方之间没有书面的借条或者事后另一方不承认主张系赠与关系的,出借人仍有权直接以借款关系主张对方偿还借款。 2、虽没有书面借条,但借款关系的产生系一方主动向另一方提起并承诺还款。 在没有书面借条、转账时也没有备注款项的性质和用途的情形下,认定双方的法律关系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款项往来发生的起因。若款项支付系一方主动要求另一方给他转账的,并告知出借一方款项用途的,则法院在审理中偏向于认定为双方之间的借款关系;而若款项支付只是一方向另一方诉苦,另一方主动希望帮助的,则法院会偏向于认定为无偿赠与关系; (2)是否存在承诺还款的情形。若一方承诺借款关系或承诺付款期限的,无论款项支付时双方的动机以及原因,出借人都有权以借款关系要求另一方偿还。 未婚同居期间的债权、债务该如何处理 未婚同居期间债权、债务的处理: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2、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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