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负责人签订竞业限制合同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应该在终止劳动关系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补偿。如果没有约定补偿的,况业限制协议仍然有效。劳动者在履行了况业限制义务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没有按月支付补偿的,该况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