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单位应为员工参保工伤保险并依法给予工伤赔偿。此外,如果员工发生工伤,而单位未为其参保工伤保险,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公司无法拒绝给予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其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按照规定支付保险费。”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五)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致使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的;”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依照规定足额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不按照规定及时将保险金给予被维权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综上所述,公司不可能拒绝给予员工工伤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