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的法律效力:传统与当代的权衡 |
释义 | 老人写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但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如遗嘱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遗嘱可以通过明示和推定的方式进行变更,最后一份遗嘱为准。遗嘱的方式包括口头、自书、代书、打印、公证和录音录像等形式。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日期;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签名并注明日期;打印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签名并注明日期。 法律分析 一、老人写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老人写的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中是承认自书遗嘱的效力的,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同时遗嘱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遗嘱订立后怎么更改 变更遗嘱可以通过明示的方式和推定的方式变更。 明示的情形: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可以变更,公证遗嘱需要到公证机关变更。 推定的情形:立有数份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生前转移、撤销遗产的;遗嘱人故意损毁遗嘱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三、遗嘱订立的方式有哪些 立遗嘱的方式包括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公证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结语 老人写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遗嘱一旦订立后,可以通过明示方式和推定方式进行变更。明示方式包括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和口头遗嘱,而公证遗嘱需要到公证机关进行变更。根据最后的遗嘱为准的原则,立有多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立遗嘱的方式包括口头、自书、代书、打印、公证和录音录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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