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房买卖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目前部分经济适用房已经可以上市买卖,但是其中不乏一些浑水摸鱼、趁势而入的不法分子,因此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需要谨慎小心,下面将就经济适用房买卖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进行分析。 (一)注意出售的有效性。经济适用房只有在产权证下发后5年才能按照市场价格出售给任意人,如果未满5年的确需要出售的,只能按照原始价格出售给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购买者,否则出售无效。 (二)谨防不法中介陷阱。有的中介公司声称,能为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的客户办理过户手续,采取抵押的办法,将房屋买卖变通为抵押借款,然后行使抵押权,实现房屋的过户,规避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得上市的规定。这种做法是不可行的,因为不能上市交易的房屋在法律上是限制流通物,其权利转移受到限制,不仅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设定抵押权,即使该合同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也不能对抗法律的限制性规定。 (三)位置。虽然经济适用房的价位人们能接受,但人们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为位置即代表着长期的交通。经济适用房项目大部分均位于城乡结合地区,有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到市区的公交线路和可选择的站点又相对较少,甚至几年后也无法保证全面覆盖。 (四)户型。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同样要搞清分摊面积、使用面积等概念,充分考察户型。购买时不追求大面积大的同时也增加房价、物业管理等费用,应更注重居室功能。 随着第一批已购经济适用房在上市交易高潮的来临,在此提醒广大百姓,在买卖经济适用房时应需谨慎,以防不法分子乘虚而入。如果可以,最好先找律师询问一些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同时在签订买卖协议时,应该先通过律师的审核,并在其监督性完成,以保证交易的安全性,确保利益最大化。 一、北京二类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购房 北京二类经济适用房,一般是指回迁性质或者安居性质的房屋,在房产证上房屋性质处会标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这类房屋上市交易不受是否满五年限制,契税、个税、增值税与商品房一致,但购买北京二类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需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3%(以网签价格为准)缴纳土地出让金。这类房产大多数是“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只是产权证上标注为经济适用房,但是不受经济适用房5年限制,只要取得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除了按照商品房税费标准以外,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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