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现场隔离措施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为贯彻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步加强本项目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项目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施工现场管理有关事项做以下规定: 一、落实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各分包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第-时间上报总包单位,上报的信息不限于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籍贯、核酸检测证明、轨迹、健康宝截图等信息内容。 二、加强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管理 项目人员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集中封闭管理规定,不得随意离开本项目。在项目外有固定住所的,应尽量减少返回固定住所频次。 三、加强施工现场办公区管理 项目部做好施工现场办公区的疫情防控工作,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中应明确办公区的疫情防控职责分工和防控措施。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分界明确,减少各区之间交叉。应结合员工的岗位特点、工作性质等,制定错时错峰工作制度,建立办公区员工每日出入登记及体温监测报告制度,尽量控制减少出入人员,督促员工定时开窗通风,按规定使用集中空调系统。应对员工,上班路径、办公场所人员密度、分散办公的可行性等进行评估。每人办公面积不小于 2.5 平方米,且能保持彼此间间距不小于 1 米,降低人员密集度。项目部应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食堂、厕所、茶水间、淋浴房等场所的疫情防控管理,按照相关防控指引做好防控工作,普遍推行“1 米线”安全措施。加强对员工的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在办公区醒目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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