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 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具体流程:收到上级党组织任期届满函件或电话后——向上级党组织提交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报告——党支部准备支委工作报告——进行选举教育——酝酿确定候选人——确定大会选举办法——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选举会场——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向大会作工作报告——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分布和填写选票——投票和开票——计票判断当选人——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确定党支部委员的分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结果。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