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本年度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是申报阶段(4月14日8时至5月13日20时,共计30个自然日)。二是部门审核结果汇总阶段(5月14日至6月2日,共计20个自然日)。三是审核结果查询阶段(6月3日8时至6月10日20时,共计8个自然日)。四是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阶段(6月11日至7月10日,共计30个自然日)。五是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7月11日起,公示8个自然日,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办理落户手续)。2023年,北京市积分落户规模将继续保持稳定,为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 一、人才落户的条件: 1、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2、取得三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 3、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4、留学归国的毕业生; 二、人才落户所需材料: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学历证书; 2、在当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3、三个月的当地社保证明; 4、由当地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