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的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冷静期的流程如下: 1、当事男女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之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离婚冷静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如下: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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