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违反了这一条应该是200以上2000以下的处罚。 法律依据: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