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萍乡市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流程有哪些 1、申请,窗口提交:江西省司法厅公证仲裁工作处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39号1113室 2、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3、不制证,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变更登记。 二、萍乡市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31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 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萍乡市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的受理条件 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的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