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的材料如下: 1、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子女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案; 4、房地产证、车辆驾驶证、存单等相关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 5、公证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离婚协议只有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生效,即使离婚协议已经公证,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