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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年满50岁签订劳动合同吗
释义
    50岁以上能签劳动合同,但要在60岁以下,60岁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那么与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所以只可以签订聘用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
    一、哪些情况下不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二倍工资补偿
    1、用人单位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未签劳动合同的,不支付二倍工资。
    用人单位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包括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等情形。该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包括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但不包括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主体资格,未签劳动合同的,不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3、在校学生在用人单位进行实习,未签劳动合同的,不支付二倍工资。
    在校学生在用人单位进行实习,如果是为了完成学校的社会实习安排或自行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实习,不属于劳动关系,当然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但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在校学生之间名为实习,实为劳动关系的除外。
    4、用人单位未与三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不支付二倍工资。
    三类人员是指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领取退休金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这三类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是劳务关系。
    二、法院60岁以上劳动关系认定是怎样的?
    法律没有禁止用工单位聘用超过60岁的劳动者,超过60岁依然可以成为劳动者。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每一个公民都应享有。对公民权利的剥夺和限制,必须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我国《劳动法》中仅规定禁止雇佣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我国法律未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招聘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这表明我国对于公民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年龄下限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而我国法律没有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进行限制,只要公民年满16周岁直至死亡,都具有行使劳动的权利。用人单位聘用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的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其形成的劳动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的范围。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对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者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日,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然存在。
    三、在我国60岁以上务工者是否是劳动关系
    在我国60岁以上务工者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法律上明确规定,男性六十周岁以上和女性五十周岁以上(公务员女性为五十五周岁)的人,属于退休年龄,已经不具备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只能建立劳务关系。关于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是赋予劳动者休息的权利,不是剥夺劳动权。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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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2: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