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体经营户和个体工商户区别在于: 1、个体经营必须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及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名称由经营者决定,没有法律要求,无须固定的经营场所; 2、个体经营户享有企业名称专用权,名称可以依法转让,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不能转让,个体工商户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