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社保开户之后,把已经在之前参加社保的员工的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社保帐户;2、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3、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4、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