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半年取保候审,今天被派出所要求采集个人信息? |
释义 | 被传唤或拘留时需积极配合调查,拘留期限一般为10天,复杂案件可延长至14天,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7天。侦查人员可进行搜查以收集证据。对公安办案不服可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并请求赔偿。 法律分析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可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并可请求相关赔偿。 拓展延伸 被派出所要求采集个人信息,保障半年取保候审期间的安全管理 被派出所要求采集个人信息,是为了保障半年取保候审期间的安全管理。在半年取保候审期间,被派出所采集个人信息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被取保人的身份信息真实可靠,并为监管部门提供必要的依据。这样可以有效防范潜在的风险和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安全。同时,被派出所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确保信息的合法使用和妥善保存。因此,被派出所要求采集个人信息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半年取保候审期间的安全管理。 结语 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留的情况下,我们应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但在复杂案情下可延长至14天,对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7天。侦查人员有权搜查犯罪嫌疑人及相关地点,以收集证据。若对公安办案不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并请求相关赔偿。被派出所要求采集个人信息是为了确保半年取保候审期间的安全管理,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这样做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管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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