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房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
释义 | 房产继承过户的办理方法及所需资料:包括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继承登记等步骤。继承人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等资料。 法律分析 房产继承过户的办理方法,具体如下: 1、房屋评估:继承人需要通过评估公司对所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房产评估依据主要是房屋地段、坐向、楼层、楼龄等,评估公司会按照以上评估依据进行专业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如果有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继承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 4、继承登记:继承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之后有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其他情况: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所继承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房产继承过户所需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结语 继承房产过户,包括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继承登记等步骤。继承人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身份证等资料。办理过程需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合法性和准确性。如有改建或违法建设,需提交规划部门审核书。专业的律师编辑将为您提供全面的支持和指导,确保您顺利完成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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