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有哪些类型? |
释义 | 定金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四种: 1、成约定金,是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的定金; 2、解约定金。是指用以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 3、立约定金,也称为订约定金,是为担保合同订立而设立的定金; 4、违约定金,是交付定金的当事人若不履行债务,接受定金的当事人可以予以没收的定金。 一、报旅游团签定金合同吗 依据我国《旅游法》的规定,旅客报团进行旅游的,应该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而双方约定交纳定金的,可以在旅游合同上载明。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定金担保合同是当事人为担保主合同的履行的从合同,定金担保合同的效力依存于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时,定金合同无效。但是定金合同另有规定的,定金合同的效力依其约定可以独立于主合同而存在。 二、二手房定金不要了视为解约吗 是的。解约定金是以其为保留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解约定金交付以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单方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欲解除合同时,也可以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合同解除后,对方不得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三、订约定金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订约定金是要式合同,其成立须以书面形式明确 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买家给付的金钱是定金而非其他。若书写为订金、意向金、诚意金等,则其性质在一般情况不能认定为定金。若虽然书写为订金、意向金,但约定的处理方式符合定金规定的,可以从其约定以定金之法律关系处理。 2、订约定金是实践合同,当事人须在买卖合同签订前实际交付定金,订约定金合同方成立。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且交付时间当于本约签订之前。实际交付数额少于或多于书面约定之金额的,以实际数额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