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解读:如何回复? |
释义 | 工伤认定通知书回复及工伤鉴定时间要求:用人单位应在15日内提交不认为是工伤的证据,否则可根据职工提供的证据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认定后30日内可申请伤残鉴定,一般60日内出结果,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伤残鉴定所需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照片、身份证明、申请表和医院诊断记录等。 法律分析 一、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如何回复? (用人单位): 你单位职工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二)款和《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不认为是工伤的证据。逾期未提交或者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做出工伤认定结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二、工伤认定多长时间做工伤鉴定? 伤残等级鉴定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必须先进行工伤认定并治愈出院后才可申请鉴定,出院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30日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按规定进行鉴定,工伤认定单位申请必须1个月内申请,个人必须在1年内申请。一般情况下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受理申请后的60日内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如遇特殊情况的话,那么可以延长30日。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伤残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是什么? 申请工伤的伤残鉴定时,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 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 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 结语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要求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书后15日内提交不认为是工伤的证据,否则将根据职工提供的证据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认定后,需在30日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将在60日内出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申请伤残鉴定时,需要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身份证明、照片、申请表和医院相关资料等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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