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期间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怎么处罚 |
释义 | 疫情期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处罚: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就可构成该罪。 一、违法发现疫情不报刑事案件怎么办? 负有报告职责的工作人员发现疫情不报的,是犯罪。如果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可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而被法院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妨碍传染病防治犯罪判多少年 妨碍传染病防治犯罪判多少年,需要根据情节进行确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妨碍传染病防治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如下: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2、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3、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4、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5、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三、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哪些构成要件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为: 1、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而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为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四百零九条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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