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