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机构有医疗过失行为怎么办 |
释义 |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处理程序及办法如下: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什么是医疗事故的客观要件 构成医疗事故的客观要件是:(一)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二)行为的违法行为。(三)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四)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医患关系中医方要尽到什么义务 医患关系中医方要尽到义务有: 1、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 2、为患者提供病历复印或复制服务;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 4、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 5、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和实物; 6、设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 7、制定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理方案; 8、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 9、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 10、按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对尸体进行处理。 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 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如下: 1、提出医疗事故争议; 2、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可自行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卫生局调解、或者申请由法院判赔; 4、任何纠纷解决后,各医疗单位必须在7日内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卫生局。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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