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
释义 | 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什么是生育津贴 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30(天)乘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综上所述,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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