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下落不明怎么离婚 |
释义 | 老公下落不明的离婚方法是:如果配偶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那么当事人可以先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死亡的,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如果申请人再婚的,申请人可以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手续。 一、失踪的人如何处理 失踪的人处理如下: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其他愿意担任财产管理人的人管理。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因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因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自然人不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两年限制。 二、被宣告死亡后还活着婚姻关系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当事人被宣告死亡后还活着的,其婚姻关系的处理方式:当事人首先可以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一旦其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其在之前与配偶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如果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那么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仍会处于消除状态,依法不予恢复。 三、失踪三年可以宣告死亡吗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宣告失踪:(一)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二)客体条件: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三)形式条件。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宣告失踪2年后可以再去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如果有人下落不明满4年,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人民法院仍然只能作出失踪宣告,而不能作出死亡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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